通 知
各单位:
根据安排,规划委将于本周内报请校党委审定学校总体规划,各有关单位须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审专项子规划和发展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深入研究学校总体规划。对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通过的“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重审并修订10个专项子规划以及5个专项发展计划,做好目标任务对接落实。
2.掌握本省改革大政方针。主动与教育厅及相关委厅、学会等机构沟通,了解重大改革措施及其具体政策细则,合理确定专项子规划及发展计划“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做好对学校总规划任务的分解,明确子规划及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监督评价考核办法。
各单位务必在3月15号前完成专项子规划和发展计划的重审、修订、审议、报送工作,其中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科研等专项子规划须经过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定稿。定稿须加盖公章,经单位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达规划委办公室徐军义收(3412室),并发送电子版至1067583293@qq.com。
渭南师范学院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