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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校志编写体例

日期:2014-03-14来源: 作者:关注:

(20130930培训稿)

校志是方志中的一种,方志,是记载一方之书的名称。它以一定的行政区域作为记述的范围。方,即地方、区域。志,是记录、记载、记事的文章或书籍。校志就是记载一校之书。有人把方志称作地方的百科全书,校志就是一个学校的百科全书。

一、校志体例

(一)校志体例的要素

校志须符合志的特点。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新志书的体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区域性,严格以行政区划为限,突出地方特点;第二、历史与现实兼顾,以现实为主;第三、横排竖写,横竖结合,以横为主;第四、新志书包括记、志、传、图、表、录六种体裁;第五、记实性、以记实叙事为己任,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第一、二条讲内容,第三条讲结构,第四条讲体裁,第五条讲文体。后三条是志书的形式。与其他著作在形式上的区别,主要在体裁、结构、文体三个方面。

二、校志结构

“史”“志”不同,编写校志,要成为“学校资料大全”,竖记1960年以来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情况,横写学校各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管理、学校党政领导工作等,要竖不断线,横不缺项。用记述体,记而不议。通过记述各时期各方面的资料,反映学校的教学规律、成绩与缺点、经验和教训等。

三、校志体裁

校志编写用记、志、传、图、表、录六种体裁。

是“历史大事记实”或“大事记”。大事记是志书的总纲。它以时间为经,以事件为纬。志是主体。采用记事本未的方式,对学校的领导、管理、教师等进行分门别类的记述。

指人物传记,是“记”的未尽事宜的补充。根据生不立传的原则,校志只对故去的符合立传标准的人物写人物传记,对于符合立传标准但尚健在的人物可写人物简介。

可以收到简明易览之效,文省而事明。校志中可以列出诸如历届学校领导人员表、历年职工一览表、历届毕业学生人数表、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表收支表等。

是“无言之史”。校志中可以绘制学校平面图、比较图等反映和表述学校各方面的面貌与办学成就,做到图文并茂。

也叫附录。对于不够立传标准的人物和占有的人物事迹少而不够立传,但又应加以记述的,可以编制名录;对不宜归类又需要记载的事物,可归为附录或杂记,如重要文件摘编、专题材料、文存等。

校志中的序言、凡例、跋、和杂记,是校志的附属部分。

序言,也叫“前言”。通常以叙缘起、宣宗旨、作总评为得体,用以交代编写背景、简明指导思想与作法。

凡例:是说明本部校志的内容和编纂体例的文字。如校志的内容与章节的安排,校志的结构与体例,有关校志中的一些资料数字的运用的说明等,总之对读者阅读时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以说明,对读者运用本书可能遇到的困难给以指导。文字须扼要,做到有的放矢。

:也叫后记。追叙编纂过程,对赞助人员表示谢意,对读者表示谢逊,向有识之士征求意见。

杂记:把不能入校志各部分的内容而又有必要记载和保存下来的有关资料列入杂记之中。有的纳入“录”中。有的不设杂记而设“重要文件摘抄”或叫“文存”。杂记不宜多,所记内容应有史料价值和参考作用。文件摘抄或文存,要挑选。学校中重要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学校党政、工会对学校某一方面工作做出重要决策或进行改革的有关文件,与国内外或省市兄弟学校签订的友好协议,教师的重要学术论文,获得良好效果的公开课的教案等等,都可以纳入文存中加以保存。

四、校志文体

校志属记实性的文体。志者,记也。它以记实叙事为己任,寓褒贬于叙事之中。

五、编写校志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详今略古、突出时代精神的原则。

3、突出本校特色的原则。

4、述而不评、寓评于叙的原则。

六、资料来源

一、文字记载的资料,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收藏的各种文件、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章程、报纸、杂志、书刊等。二、文字记录的口述资料,通称的口碑资料,如访问录、回忆录、座谈记录、个人自述以及各种传说记录等。三、实物资料,有文物、考古、图片、奖状、证明、证件等。

七、资料整理

填卡、分类、编号、收档。填卡,就是把收集的资料来源、资料名称、资料时间、资料保存单位、卷宗号、作者姓名、摘抄人、核对人、摘抄时间、摘录内容等填卡,要一事一卡。填写要及时,字迹必须清楚。填卡之后,要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编号。

分类编号:按资料时间分期,在每一时期内可按资料的内容分类,类中再设目、细目。期、类、目、细目均拟代号,这样一份资料有一个编号。其次再进行资料登记。资料卡、资料目录卡、资料登记簿三者在内容、编号填写上不允许有差错,做到“三合一”。最后按类存入卷宗,长期保存,以备查用。

八、资料辨析

资料既要广征博采,又要准确翔实。不论是文字资料还是口碑资料,在使用前,都应辨析真伪,确定取舍。一是对资料进行排列,分项对比研究,弄清人物、时间、地点和事情的原委。二是对资料进行历史分析,看它是否合乎实际。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资料,更应作历史分析,不以讹传讹,遗误后人。三是通过知情人进行核实。特别是口碑资料,应作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印证,以求准确无误。对有质疑的问题,应进行调查核对或找出旁证。在弄不清楚的材料只好存疑,对观点不同、说法不一的材料,未经核查之前,不入志。

九、资料使用

资料的价值在于应用。校志以确定的校志篇目为依据。凡是篇目需要的资料就用;不需要的就不用。对资料要精选精用,不堆砌资料。

第一、选择能说明学校工作本质的资料。

第二、选择能反映学校特色的资料。“特”,是对“普”而言,校志中一定要充分反映。

第三、选择能集中反映问题的典型资料。典型是同一类型事物的代表,具有同类事物的共性,最能说服人,最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不用特例说明全面,以假充真。

十、校志行文规格

(一)文稿。已定稿要达到“齐、清、定”。“齐”指文稿、封面、图样、表格、照片等均无缺漏;“清”指文稿字迹清晰,对模糊不清、勾划、删改较多的地方,应当誊清;“定”指书稿已成最后审定稿,再不增删,修改要在最后一页写上“完”字,以防底稿丢失或相混。稿纸要同样大小,同样规格。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写清楚,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二)文字。文字必须工整、清晰,要用规范的楷书或行书,不要草写。文稿用规范的简化字。繁体字和停止使用的异体字只有在做人名时可用。

(三)标点。标点符号按《新华字典》(1997年修订重排本)附载的《常用标点符号用法简表》使用。

(四)词语。所用词语都要合乎现代汉语语法规范,行文中不用方言土语,不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如:“有的人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组织上”、“可能”、“兴许”等模糊语言。用语要注意政策策略:“俄国十月革命”不能说成“苏联十月革命”;“清朝”、“清代”不能说成“满清”等.

(五)名称。同一名称文中不止一次出现的,要注意前后统一。注意名称的变动,一些地点、校名、人员职务经常变动,涉及变动时要注意,原来是校长后来改任书记了就不能沿袭旧称校长。副校长不能按口头习惯称呼写成校长。使用省、市、地区地名要具体写明,如陕西省、渭南市不能用“本省”、“本市”、“我地区”。

文中第一次出现的区、镇、乡等名称,应在前面冠以市、县、区,如“渭南市临渭区”、“临渭区固市镇”。各种名称在文中第一次出现都用全程,如“共青团渭南市委员会”,以后再用时可简称“团市委”。所用简称必须为大家所公认:“市政协”(市政治协商会议),“全总”(全国总工会)。不要生造难以理解的缩略语:凡已有中文定名的,一律采用中文名称;尚未确定中文名称的,可以自拟或采用比较合理的暂用名词。但在书稿中第一次出现,需在该名之后加括号注出相应的外文名词。

(六)称谓。对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不称毛主席、周总理、朱委员长。

各个时期的政治机构、依当时历史习惯称谓,不另加政治性定语。人物第一次出现可加职称,如“党支部书记×××”,“校长×××”。以后就直书其名,不能写“张书记”“李校长”。人的字、号、别名、绰号等在首次出现时可写出,以后不必重复使用。人的职务变动,生卒年月不详时可注明,防止出现差错。

(七)时间、年代应书以全数。凡公历年月日、年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985年5月1日,58岁。凡世纪、年代、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如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宣统三年,腊月初七日。

应写明具体时间,不能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明年”、“上月”、“昨天”等,不使用不清楚的时间概念,如“最近”、“目前”等,一定要写明具体哪一年。年份前可不加“公元”二字,但公历年份必须查对准确,如文中有夏历的月日,应注出公历的月日。

(八)数字、习惯用语中数字(农历年月日),词汇和成语数字、表述性语言中数字专门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如:“腊月初八”、“八级工资”,“七上八下”等。

统计性数字、表格,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要正确使用三位撇方法,如:2,675,300。

引用法规和主要文献,其中的数字书写应忠实于原文,同一数字多次出现,应注意书写一致。

“二”与“两”可按口语习惯用,如:两元、两件、两吨、二尺、二位、第二。

数字的增加或减少要用准:不能用“降低×倍”或“减少×倍”的提法。只能用“降低百分之几”或“减少百分之几”。

计算超额数字不能用“完成了×年任务”或“跨进了1985年”等,按现有定额推算几年后的工作量是不科学、不准确的。不能随意在数字前后增删“近”、“多”、“约”、“许”、“左右”等表示分寸的词语。分数的书写,文字中出现时可用汉字书写,如百分之八十一,五分之二。在图表中出现时,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11%、1/4。

(九)度量衡单位

使用度量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名称,1986年7月1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执行。

(十)照片

近期照片应采用彩照,要求色彩鲜明、层次清晰,照片规格不小于6×6厘米。

黑白片,除历史照片无法取原版外,最好都用原版照片,不要翻拍不清晰的照片。

(十一)表格

表格有表序,表题、表头、表文、表注等项。

(十二)引文

引用马列著作、中央文件、古代文献、国外著作的引文必须校对核实。引文务必忠实原文,不得擅引。引时须注明:作者、篇名、姓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版次、页码。

十一、校志审稿

审稿把好“四关”:明确标准,把好政治关;去伪存真,把好资料关;通览全篇,把好层次关;删繁就简,把好文字关。

上一条:志书质量标准 下一条:关于校志编纂审核组责任编审分工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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