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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众人智慧 纳多方良言 易数稿而成 ——《渭南师范学院章程》诞生记

日期:2018-07-02来源: 作者:关注:

集众人智慧 纳多方良言 易数稿而成

——《渭南师范学院章程》诞生记

徐军义

2014年9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订暂行办法》,依程序核准通过《渭南师范学院章程》(陕教政[2014]34号),并于当日生效。《渭南师范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共十一部分,分序言、10章,95条款,9300余字。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三章教育形式与学科专业,第四章学生,第五章教职员工,第六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七章董事会与校友会,第八章资产、经费、后勤,第九章校标、校徽、校旗、校歌、建校年和校庆日,第十章附则。

一、章程工作展开

2012年1月1日,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1号)正式实施。2月,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属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陕教政﹝2012﹞5号),对省属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确定10所试点高校章程制定时间为2012年3月至9月,其他高校章程制定时间为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我校为后者。

为做好我校章程制定工作,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2012年10月25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我校章程制定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张金安、院长丁德科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民主党派职工代表、法律顾问、校友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为成员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章程制定工作。

根据渭南师范学院章程制定工作需要,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日常事务,并成立章程起草组,负责章程起草。章程起草组人员包括: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孙宏恩,高教研究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张联,科学技术处处长卢爱刚,工会副主席张秋侠,学工部(学生处)部(处)长王俊安,中韩文化交流中心主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赵爱莉,西部军民融合技术产业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王菊霞,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屈琦,人事处副处长、团委书记袁梁,教务处副处长席景奇。章程起草组组长为原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孙宏恩,2013年4月下旬为发展规划处处长姬晨。

10月26日,章程领导工作组制定了《渭南师范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章程制定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等进行安排部署,标志章程制定工作正式展开。

二、章程草案形成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2012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学校主管领导指导下,章程起草组走访相关院校及校内有关处室,并与省内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先后对宝鸡文理学院、延安大学进行调研,重点就章程制定、内部结构治理等内容进行考察学习。学校纪委书记任健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孙宏恩参加教育厅组织的章程制定工作研讨会,确立我校章程制定基本思路与制定规范。

在此前后,发展规划处系统搜集学习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章程制定的法律法规于政策要求。收集悉尼大学、洛杉矶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等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大学章程,借鉴其大学章程建设经验;搜集《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国立北京大学现行章程》、《国立中央大学组织规程》、《南洋公学章程》等民国时期国内大学章程;并参阅湛中乐主编的《大学章程精选》、张国有主编的《大学章程》著作等;对湛中乐、周光礼、马陆亭等学者有关章程研究论文章进行学习研讨。以学习研讨为基础,发展规划处与章程起草工作组对比分析各类大学章程的结构及利弊,结合学校实际,确立我校大学章程起草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框架。

章程起草阶段,起草组还对教育部首批核准六所高校章程与准备阶段搜集的材料进行对比研究,对现代大学治理理论,对我校办学传统、领导体制、组织结构等进行系统总结。

随后,起草组讨论章程起草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草拟了章程文本提纲。起草组内部对章程文本撰写进行多次讨论,发展规划处多次组织校内外专家学者、职能处室负责人、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进行座谈。11月下旬,章程起草组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基础上,起草形成章程初稿。在听取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成员对章程初稿意见后,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随后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全校各单位、校友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学生、离退休人员、校友代表意见建议,认真修改,经法律顾问两次合法性审核,形成《渭南师范学院章程(草案)》。

三、章程草案框架

《章程(草案)》主要围绕学校内外部治理关系这一主线书写,共分为11章、113条,约14000字。

序言部分主要阐述学校历史和发展定位;第一章总纲载明学校基本情况;第二章规定学校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第三章载明学校教育形式的性质、目的、要求和学科门类设置、调整原则及程序;第四章载明学校领导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第五章、第六章明确师生员工权益保障;第七章明确校友会宗旨和学校发展基金的意义;第八章明确办学经费和财产管理原则;第九章明确大学科技园建设地位、宗旨;第十章明确学校标志;第十一章为附则。

四、章程草案主要内容

1.关于学校根本任务、中心工作、发展目标。根据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活动;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使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素质高、能力强、创新型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发展目标是建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地方性高水平师范大学。

2.关于学校与外部关系。学校外部关系主要包括学校与举办者、学校与地方政府、学校与社会等关系。章程草案依法提出了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主张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明确了学校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提出学校是由国家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由陕西省教育厅与渭南市政府共建。渭南市政府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在校园建设、提高办学层次、提升内涵软实力、高层次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科研任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章程草案规定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含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产业基地、科研院所、国内外高校,以联合、共建等方式,建立产学研机构、研究基地、技术创新联盟,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合作培养人才。章程草案还确定了校友与学校共同发展的制度基础。

3.关于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对学校内部的党、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民主管理等四种权力关系以及校、院两级职权关系进行规范和约束。章程草案明确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规定了党委的职权与职责、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校长的职权与职责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章程草案建立健全了教授治学的制度框架,明确规定了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负责人产生机制、职权和议事规则,保障教授发挥治学作用、学术权力有效行使;章程草案建立健全了民主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地位、组成和职权,保障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章程草案建立健全了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提出逐步扩大学院(部)办学自主权,规定了学院(部)重要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还规定了学院(部)与独立建制的研究院(所、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之间的关系。

4.关于师生员工权益保障。师生员工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大学章程应有之义。章程草案规定了教职工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教职工人事管理基本制度和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草案强调教师是学校办学主体,学校以教师为本,尊重和爱护人才,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维护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为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草案规定了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全员育人机制和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制度保障。根据高教改革趋势,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特别规定学生要参加科研组织,参与科研活动,培育科学精神。

5.关于办学经费。章程草案规定学校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学校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提出学校要积极吸纳社会捐赠,募集资金,增加办学资源,提高办学实力。明确设立学校发展基金的目的是培养师生、校友的感恩意识、奉献精神,规定学校发展基金主要来源为校友捐献,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校事业发展。

6.关于校徽、校旗、校歌。进入“十二五”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我校改革发展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学校对办学指导思想、发展定位与目标、基本发展思路、校训、学校精神等作了适时调整,为准确反映学校办学理念,体现办学特色,借本次章程修订,也对校徽、校旗、校歌做了重新设计和确定。校徽为圆形徽标,由橄榄枝、红星、书本、飘带组成。周围橄榄枝寓意“感恩”、“向善”;顶端红五星象征师生具有远大理想和仰望星空的情怀,象征渭华红色思想文化之源,象征“坚定地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渭华照金精神;中部是书写有“天天奋斗、天天快乐”学校精神的“V”形深红色展开书籍,象征知识与真理,书籍底部为大写英文校名“WEINAN NORMAL UNIVERSITY”;书籍下方的阿拉伯数字“1923”,表示学校起源于党1923年创立的赤水职业学校;徽标底部为飘带,上有著名学者李锐题写的校名。

学校校旗为蓝色长方形旗帜,中间上方为校徽,下方是中文和英文学校校名。

学校校歌是《向创幸福的方向前进》,旋律为进行曲风格,采用G大调,四二拍。旋律和歌词都充分体现积极向上、昂扬进取的奋斗精神,歌曲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首句以弱起加长音为动机,具有号召性、推动力,呼唤老师学生以昂扬姿态、创新精神,向着自己的目标和人生境界进发。第二句为正拍起,坚定有力,表现出立志创业、发奋图强的坚定信念。第二部分:采用进行曲中常用小抒情,以喜悦自豪感,从内心表达全体师生在大学里叩问人生、叩问生活、叩问知识,以无愧于时代所赋予的历史重任开始人生伟大创举。“践行经世致用,和而不同;科学为指导,天天奋斗,天天快乐”这一句,在上句旋律基础上开始向高潮推动。用学校校训和学校精神为广大同学提出了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则和应该具有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天天奋斗、天天快乐的伟大乐观主义情怀。第三部分:是全曲高潮部分。在旋律进行上做了不完全重复,起到着重强调作用。号召同学们以百倍的勇气、冲天的干劲,向着既定目标不懈努力,勇往直前,奔向幸福辉煌的明天。

7.关于章程地位。草案从三个方面确立了章程在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中最高地位。一是章程制定,必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校党委员会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二是本章程需要修改时,由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并说明修改理由,章程修订程序与章程制定程序一致。三是学校根据章程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章程相抵触。

五、章程草案原则通过

2013年1月16日,在学校二届五次教代会上,章程起草组就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做了汇报说明,经与会代表讨论、表决,《章程(草案)》获得原则通过。

六、章程审议稿形成

2013年2月始,根据核准章程程序要求,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章程起草组通过纸质呈送、单独走访方式对渭南市政府办公室、学校离退老领导、老教授等开展章程意见征求工作。同时,章程起草组先后组织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层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各种渠道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次(含重复意见)。章程起草组对反馈意见建议按照章程条款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章程“意见汇总”,共70余条,4000余字。章程起草组就征求意见情况和内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随后逐条修改。

5月,发展规划处处长姬晨、评估办主任孙宏恩和发展规划处科长徐军义先后走访省教育厅大学章程核准专家组中的梁克萌、贺宏斌、何善平等5位老师,进行校外专家意见咨询,结合专家修改意见,逐一核对,对《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在陕西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办参加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研讨会。6月,在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下,起草组对章程进行完善,形成《章程(审议稿)》,共11章,139条,15656字。

6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6月24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章程(审议稿)》。6月27日,发展规划处将《章程(审议稿)》并章程制定过程相关材料按自然时间一并装订成册,由校长丁德科签发后,送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申请核准。

七、章程核准稿形成

2013年11月11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向我校反馈了7位大学章程咨询组中5位专家对我校章程修改建议。总体认为:学校章程内容全面详实,结构清晰严谨,用语准确简洁,形式规范,符合章程制定原则、程序和法规,能够体现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要求,突出了学校发展与办学特色,具有可操作性。

其它意见包括:司晓宏教授认为章程第41条缺少对教职工权益保障机构的具体说明。方光华教授提出章程内容需要标明学校网络域名、法定住所地。第55条应考虑“总会计师”职能;另有个别条目之间有内容重层,如第24条与第47条等。何善平教授建议省厅核准我校章程,并作为标准稿在全省学习。李维民教授认为章程部分内容规定过细,提出可将部分议事规则(共22条)内容删减,作为学校规章制度。认为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二章第8、9、10、11、13、15条规定,各种议事程序需要在章程中有明确规定。梁克荫教授提出第一章第5条“校长治校”是否妥当?并认为党委领导、民主管理均属于治校范畴,是否调整等建议。

针对专家建议, 11月11日,任书记组织发展规划处,逐条研究,进行修改,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年第9号)中“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求,保留了“校长治校”提法等。这次修改共涉及章程内容12条,14处,形成《章程(核准稿)》,共11部分,137条款,15500余字。12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章程(核准稿)》。11月中旬,发展规划处将《章程(核准稿)》并附修改说明1份装订成册,由校长丁德科签发后,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申请核准。

八、章程核准稿通过

2014年3月初,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章程起草工作组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章程(核准稿)》进行修改完善。

5月20号至6月5号,根据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专家咨询小组第二次审查意见,我校对章程作修改,经全体校级领导审读,《章程(核准稿)》由137条,15515字删减合并为95条,9393字。

7月1日,发展规划处将《章程(核准稿)》并附《<章程(核准稿)>修订说明》,经校长丁德科签发,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申请核准。

8月26日,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我校章程提出意见建议,我校进行修改。9月12日,经学校领导审阅同意,提交省厅政策法规处。9月15日至9月18日在省教育厅核准校对后,于9月18日由省教育厅核准(陕教政[2014]34号)签发,并于当日生效。

我校章程建设完成与核准通过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众人劳动的结果。章程作为学校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根本基础,是学校坚持发展道路、实现发展目标的基本保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章程核准书中要求,以《渭南师范学院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现阶段,学校将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制度创新与转型发展,保障章程在学校治理和办学实践中切实发挥作用,谱写学校发展新篇章。

上一条: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教育督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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