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4年8月6日)
一、总体要求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供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坚持教育家精神培育涵养,融入教师培养、发展,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良好生态。坚持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贯穿教师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环节,筑牢教育家精神践行主阵地。坚持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建立完善教师标准体系,纳入教师管理评价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经过3至5年努力,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学、教书育人呈现新风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成为常态,教师地位巩固提高,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统筹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等资源,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掌握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充分发挥教师、师范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注意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教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
三、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在教师聘用工作中严格考察把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和教育部门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教育督导、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权点评估等挂钩。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决抵制损害党中央权威、国家利益的言行;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形象得体、言行雅正。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五)加强师德师风培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的必修课,作为教师教育和培训的重要任务,使广大教师把握其深刻内涵、做到知行合一。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开发教育家精神课程教材资源。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专题研修。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精神。
(六)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师德违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七)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建设,全面提升师范教育水平。坚持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职责,强化部属师范大学引领,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以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为引领,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院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优秀教师。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深化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师范院校评估指标,改革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持师范专业招生实施提前批次录取,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加大对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的支持力度。加强培养基本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强英才教育师资培养。强化紧缺领域师资培养。
(八)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将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基础,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推动相关高校优化课程设置,精选课程内容,夯实师范生坚实的学科基础。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推动教师更新学科知识,紧跟学科发展。加强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训,培育一批引领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改革的骨干。将高校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提升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模式方法。适应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趋势,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中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强化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完善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提升。支持高水平大学与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一体化培养培训,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动高校将博士后作为教师重要来源。健全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推动教师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着眼未来培养人才。
(十)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完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科学和体育美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配备,强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配备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计划、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等。建立健全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十一)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倡导教育家办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教师和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现象,推进发展性评价。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人才工程引领,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突出教书育人导向,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充分发挥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提升教书育人质量。
五、加强教师权益保障
(十二)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强化高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十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六、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提高教师地位,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进全社会涵养尊师文化,提振师道尊严,注重尊师教育,开展尊师活动,将尊师文化融入学生日常言行。发扬“传帮带”传统,通过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浸润传承教育家精神。支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尊师重教,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加强对优秀教师激励奖励,完善相关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
(十六)创新开展教师宣传工作。宣传优秀教师典型。鼓励支持教育家精神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成果。强化教育、教师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更多讴歌优秀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艺精品。用好新媒体等渠道,拓展教师宣传阵地。依托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馆等,开展教育家精神主题展览。加强教师相关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十七)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深入实施学风传承行动等活动,传播教育家思想、展现教育家风貌。将弘扬教育家精神纳入国际传播话语体系,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传播中国教育声音,贡献中国教育智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校了解教师情况,为广大教师办实事、解难事。
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八大看点
原创 陈晨 政策研究社 2024年08月27日 00:44 广东
近段时间来,教师队伍面临诸多挑战,如师德师风问题、教师待遇保障不足、教师职业吸引力下降等。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建设来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推动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一、核心概念—— “教育家精神”
教育家精神是中国特有的教育精神,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文件将“教育家精神”提到了空前的重要位置,贯穿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方面;明确提出“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教育家精神培育涵养”、“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和“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等工作原则。这一提法不仅强化教师作为知识传播者的角色定位,更要求其作为教育思想、道德风范的引领者。
“教育家精神”的内涵:
1.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2.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3.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4.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5.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6.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
二、教师队伍建设的“四位一体”
思想政治建设:将理想信念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作为首要任务。
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用和管理的首要标准,提出师德违规“零容忍”。
专业素养提升:包括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的健全、学科能力和素养的提升。
权益保障和社会尊师文化的弘扬:从待遇保障到教师权益维护,再到全社会尊师重教文化的培育。
三、明确提出“教师地位巩固提高,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
这个目标非常明确和具体,表明国家对教师地位的重视达到了新高度,并且将“提高教师地位”作为目标,反映出对教师权益保障、职业吸引力提升的全方位重视。
四、加强对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等的党建工作
原文表述:注意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教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分析:强调要在特定群体中重点发展党员,包括高层次人才(如专家学者)、优秀青年教师(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年轻教师)、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工作的教师)、以及海外留学归国教师(有海外教育背景的教师)。这些群体往往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在他们中发展党员,有助于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和凝聚力。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落实好这些制度,有助于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员能够持续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
通过在教师群体中发展党员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旨在将教师队伍紧密团结在党的领导下,确保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和社会中的影响力。
五、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原文表述: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师德违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分析:对教师道德行为进一步严格要求和管理。一方面,对那些违反教师道德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特别是那些引起广泛关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重罚。另一方面,要确保只有道德品质过关的人才能进入教师队伍,而那些有问题的教师则不能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同时,地方政府和高校要经常性地检查和监督教师的道德行为,对那些没有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严格的追责。
六、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原文: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分析:教龄津贴是教师行业特有的津贴,旨在鼓励教师长期从教。自1985年颁布《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以来,当时的标准是每月3元、5元、7元和10元不等。然而,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和教师待遇的提高,这一标准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教师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教龄津贴标准的调整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例如,2023年教育部明确教龄津贴最高按600元/月发放。
具体到不同教龄段的津贴标准,2023年的调整方案如下:教龄在5—9年的,每月发放120元;教龄在10—14年的,每月发放200元;教龄在15—19年的,每月发放280元;教龄在20—29年的,每月发放400元;教龄在30年以上的,每月发放600元。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也多次提出要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这将直接增加教师的收入,特别是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将显著受益。
七、教师惩戒权的法律保护
原文: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
分析: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背景下对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
教育惩戒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教育法》第29条,该条款保障了学校的组织自我管理和教育自主管理的权力,其功能包括处罚违规行为和维护学校秩序。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教师教育惩戒权是指学校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权力。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法治原则:以法律、法规和校规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
教育目的性:以教育为目的,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
适度性:根据学生违规违纪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
公开透明:事先公布规则,确保教师和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教育惩戒权的行使应当在教师和学校的委托代理关系下进行,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措施是职务行为,学校对教师施行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合理性等对外承担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
八、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原文: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
分析:强调师德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教师聘用、晋升、评优的首要标准,对教师的职业发展路径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