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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 纂 工 作 方 案
2014-03-28 14:37   审核人:

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一月

目录

《关于调整渭南师范学院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编纂《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纂工作进度安排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目录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撰稿任务分解表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纂规范

一、校志的体例

二、校志的记事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三、校志资料搜集办法

四、校志编审制度

五、校志的行文规范

关于调整渭南师范学院校志(校史)

编纂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第二轮校志编纂的有关精神,我校于2012年11月9日成立了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领导组织校志(校史)编纂研究工作。根据工作进程和实际,为确保校志编纂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经学校2013年11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对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调整,并下设校志编纂审核组和编审组办公室,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一、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任:张金安丁德科

副主任:赵伏友王君龙任健程书强李海龙杨小渭王亚玲

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双明校友会办公室主任

王双喜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争辉保卫处处长

王亚辉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王俊安学工部(学生处)部(处)长

王炳社期刊管理中心主任

王晓龙计财处处长

卢爱刚科学技术处处长

史天胜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刘丽 统战部部长

孙宏恩教学评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邢永平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张联高教研究室主任

张怀俊审计处处长

张秋侠工会副主席

张郭军传媒工程学院院长

李铁丁稳定办公室主任

李尧龙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院长

李国强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院长

李明敏社会科学处处长

李望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任治斌基建处副处长

杜百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

杨利民宣传部部长

杨兰离退休管理处处长

季玉民美术设计学院院长

赵江永大学科技园(集团)总经理

段楚雷附属医院院长

党大恩图书馆馆长

凌朝栋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

袁梁团委书记

高敏芳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蔡静波音乐舞蹈学院院长

崔启人武部部长

姬晨发展规划处处长

惠益强人事处处长

梁燕玲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焦更生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韩小卫党政办公室主任

韩双明西岳校区教学部主任

雷来富外国语学院院长

魏松后勤集团总经理

二、校志编纂审核组成员

校志(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下设校志编纂审核组,具体负责校志编纂、审核等日常工作。编审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志编纂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编审组成员:

主编:张金安丁德科

副主编:姬晨张联孙宏恩惠益强袁梁田耿辉

责任编审:姬晨张联孙宏恩惠益强袁梁田耿辉马群侠严安政徐军义刘 原

责任编辑: 徐军义责任校对:刘 原

编审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任健

副主任:姬晨张联

成员:徐军义刘原

渭南师范学院

2013年11月1日

编纂《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2015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观和辩证法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史为鉴,承前启后,发掘渭南师范学院的历史资源,培育学校的发展特色;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记述学校的发展历史,为后世提供一部真实、客观,以资政励志,奋发有为的校志。

二、编纂原则

真实可靠,科学合理;述而不论,体现规律;以类记事,横排纵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详略得当,突出重点;详近略远,前后照应;以事系人,客观叙述,充分体现学校的历史特色和时代精神。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2015年)》编纂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筹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2012年11月—2013年7月)

◆成立《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纂工作委员会及校志编纂组,落实校志编纂组办公地点、人员及办公设施。

◆对校史校志项目进行研究立项,落实编纂组成员及经费。

第二阶段: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7月—10月)

◆收集校志相关资料。组织原渭南教育学院部分老领导召开座谈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搜集渭南教育学院和渭南师范专科学校历史资料。

◆组织编纂组人员学习《陕西省教育志》(见陕西地情网)及教育志编纂规范,研究借鉴外校校志编纂相关经验及建议,编写方案。

◆成立《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纂委员会编审组,拟定以“校志目录”、“编纂进度安排”、“各承纂单位任务分解书”、“编纂规范”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志编纂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各承纂单位撰稿(2013年11月—2014年1月)

◆经学校研究审议,确定校志编纂工作方案,行文下达各单位校志编纂分解任务。

◆各单位落实校志编纂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组稿、编辑人员,编审组召开校志编纂工作会议,进行工作动员部署和编纂规范解读。

◆12月20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承担稿件的初稿编写工作,并按审稿相关程序审核后送交校志编纂委员会编审组(纸质稿件存档,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用于编纂审核)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地点:图书馆215A室,邮箱:wnsyxiaozhiban@163.com,电话:2133973,联系人:徐军义刘原。

◆12月30日前,校志编审组对全部送审稿件进行初审,依次给各单位反馈修改意见。

◆2014年1月6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承担稿件的第二稿,送交校志编审组。

◆2014年3月10日前,编审组对各单位二稿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学校校志编纂委员会做专题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听取指导意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审核意见。

◆2014年3月30日前,各单位根据校志编审组对二稿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三稿报送编审组。

第四阶段:编审组组稿,编写资料长编,编审分纂(2014年4月—2014年12月)

◆2014年4月—12月,编审组对各单位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稿编纂。适时向编委会汇报工作进度,接受工作指导。

第五阶段:编审组统稿总纂(2015年1月—2015年3月)

◆编审组3月底完成统稿,向编委会提交校志第一稿。

第六阶段:编委会评审志稿(2015年4月——2015年12月)

◆2015年4月,编委会审查校志第一稿,5月编审组修改完成第二稿;

◆2015年6月,编委会审查校志第二稿,7月编审组修改完成第三稿,联系出版社,按出版规范运作;

◆2015年9月—10月,编委会审查经出版社设计排版的校志第三稿,11月—12月编审组完成对第三稿的修改,编委会与出版社签合同。

第七阶段:定稿、出版(20161月—4月)

◆2016年1月,编审组补充2015年志书相关内容,送审。

◆2016年2月—3月,编审组进行总体排版、校对工作,进行封面设计,交付出版社印刷。

◆2016年4月—5月,择日举行校志首发仪式暨《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撰工作总结会。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总目录

19605201512月)

校志编纂总序

第一编历史沿革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渭南师范专科学校

第三章渭南教育学院

第四章渭南师范学院

第二编管理体制

第一章学校管理体制概述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一节学校党委

第二节学校校长

第三章机构设置(述、图、表)

第一节机构设置及变革

第二节机构职能

第四章学术管理

第一节学术管理

第二节学术委员会

第三节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节教学委员会

第五节学校其它委员会

第五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一节民主管理

第二节民主监督

第六章依法治校

第三编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人力资源的基本情况

第一节人力资源结构(表)

第二节师资队伍

第三节专家教授(校长顾问/渭华学者/特聘教授等)

第四节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概述/表)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人才培养与引进

第二节职工奖惩

第三节职称评聘

第三章人事分配制度

第四编教学单位概况

第一章院系及专业设置(述、表)

第二章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第三章外国语学院

第四章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五章教育与公共管理科学学院

第六章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七章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八章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第九章传媒工程学院

第十章音乐舞蹈学院

第十一章美术设计学院

第十二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第十三章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四章国际交流学院

第十五章西岳校区教学部

第五编教学工作

第一章机构设置及变革

第二章专业建设

第一节专业设置与管理

第二节培养方案(综述各阶段特点、内容、效果、修订)

第三节课程建设

第四节教材建设

第五节实验室建设

第六节实践教学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一节学籍管理

第二节考试管理

第三节教风学风建设

第四章素质教育

第一节人文与科学素养教育

第二节公共艺术教育

第三节大学生创新计划

第五章学校体育

第六章招生制度与办法

第七章教学改革与成果

第一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成果奖

第二节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第八章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第一节内部质量评价机构

第二节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第三节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第六编科学研究

第一章科研管理

第一节职能及建制沿革

第二节科研管理制度

第二章科研机构(图)

第三章学科建设

第一节学科概况

第二节重点学科

第三节学科管理

第四章社会科学研究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科研项目(述、表)

第三节科研成果(述、表)

第五章自然科学研究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科研项目(述、表)

第三节科研成果(述、表)

第六章学术交流

第一节校内学术交流

第二节国内学术交流

第三节国际学术交流

第七章高等教育研究

第八章学术刊物

第一节历史沿革

第二节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第三节其它校办刊物

第九章产学研实践

第十章大学科技园

第七编学生工作

第一章机构职能与沿革

第二章学生发展与服务

第一节学生(招生/生源分布数量质量—教务处;优秀毕业生一览—学工部)

第二节学生教育与管理

第三节国防教育与训练

第四节学风建设

第五节学生奖助

第三章学生素质拓展

第一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第二节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及成果(概述/一览表)

第三节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刊物/成果)

第四节社会实践

第四章毕业生就业与发展

第一节就业与创业指导

第二节学生就业发展

第八编党的工作

第一章中共渭南师范学院组织活动概况

第二章党委办事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三章组织工作

第四章宣传工作

第五章统战工作

第六章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党校

第九编群团工作

第一章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一节校工会及其代表大会概况

第二节工会活动概述

第三节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节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章渭南师范学院共产主义青年团

第三章渭南师范学院学生会

第四章民主党派

第一节民主党派活动概述

第二节中国民主同盟会渭南师范学院总支委员会

第三节九三学社渭南师范学院支部委员会

第五章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一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第六章渭南师范学院校友会

第一节渭南师范学院校友总会

第二节各地校友会活动

第三节校友捐赠

第四节大学发展基金

第七章群众体育

第十编校园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一章学校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一节经费的主要来源

第二节经费的主要支出

第三节资产管理

第四节审计工作

第二章基本设施建设

第一节学校基建历程概述(述、图、表)

第二节教学设施、场地建设(述、表)

第三节学生公寓(述、表)

第四节职工住宅楼(述、表)

第五节餐饮等其他生活服务设施(述、表)

第三章图书馆

第一节历史沿革

第二节馆舍布局和馆藏图书(述、图、表)

第三节基本业务和特色业务

第四节历年进馆图书一览表

第五节历年生均图书一览表

第四章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校园网络建设

第二节信息与教育技术

第五章后勤服务

第一节机构职能及建制沿革

第二节后勤管理与服务概述

第三节创卫工作

第六章稳定安全工作

第七章离退休工作

第八章附属医院

第九章附属中学及幼儿园

(可选各时期校园平面图、标志性建筑物及校园风光图片做插图)

第十一编校园文化

第一章校园文化建设概述

第二章校园文化传承与创新

第三章文化场馆设施(述、图、照等)

第一节校史馆、渭华起义革命纪念馆、科技馆

第二节文化设施建设

第四章校园文化建设成果

附录一:渭南师范学院校志大事记

附录二:渭南师范学院党委系统现行机构示意图

附录三:渭南师范学院行政系统现行机构示意图

附录四:历届党委情况简表

附录五:历届正、(副)校长情况简表

附录六:历届纪检委情况简表

附录六:1960年以来中层(正、副处)干部情况一览表

附录七:1960年以来历年招生情况简表

附录八:1960年以来历届毕业生情况简表

附录九:1960年以来学校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一览表

附录十:1960年以来个人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一览表

附录十一:1960年以来学校历届党代会、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名单

附录十二:1960年以来学代会、团代会情况简表

附录十三:1960年以来学校教师职称结构简表

附录十四:1960年以来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附录十五:1960年以来学校博士人员名单

附录十六:1960年以来学校兼职教授名单

附录十七:1960年以来的外籍专家简况

附录十八:1960年以来的出国留学人员简况

附录十九:学校杰出校友简况

附录二十:学校杰出人物简介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2015年)》撰稿任务分解表

编写篇目

编写部门

编写人

校志编纂总序

编委会

主编

第一编历史沿革

第一章

概述

编委会

校史研究组

第二章

渭南师范专科学校

规划处

校志编纂组

第三章

渭南教育学院

规划处

校志编纂组

第四章

渭南师范学院

规划处

校志编纂组

第二编管理体制

第一章

学校管理体制概述

党政办

第二章

领导体制

党政办

第三章

机构设置

人事处

第四章

学术管理

学科办、教务处、规划处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监察处、工会、统战部

第三编人力资源管理

第一章

人力资源的基本情况

人事处

第二章

人事管理

人事处

第三章

人事分配制度

人事处

第四编教学单位概况

第一章

院系及专业设置(表)

教务处

第二章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第三章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第四章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五章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六章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第七章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八章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第九章

传媒工程学院

传媒工程学院

第十章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第十一章

美术设计学院

 

美术设计学院

第十二章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第十三章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四章

国际交流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十五章

思政课部

思政课部

第五编教学工作

第一章

机构设置及变革

人事处

第二章

专业建设

教务处

第三章

教学管理

教务处

第四章

素质教育

教务处

第五章

学校体育

教务处、教科院

第六章

招生制度与办法

教务处

第七章

教学改革与成果

教务处

第八章

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教学评估办公室

第六编科学研究

第一章

科研管理

社科处

第二章

科研机构(图)

社科处

第三章

学科建设

学科办

第四章

社会科学研究

社科处

第五章

自然科学研究

科技处

第六章

学术交流

学科办、社科处、科技处

第七章

高等教育研究

高等教育研究室

第八章

学术刊物

期刊管理中心

第九章

产学研实践

科技处

第十章

大学科技园

科技园管委会

第七编学生工作

第一章

机构职能与沿革

学工部

第二章

学生发展与服务

学工部、人武部、教务处

第三章

学生素质拓展

团委

第四章

毕业生就业与发展

学工部

第八编党的工作

第一章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组织活动概况

党政办

第二章

党委办事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党政办、纪委监察处

第三章

组织工作

组织部

第四章

宣传工作

宣传部

第五章

统战工作

统战部

第六章

中共渭南师范学院党校

组织部

第九编群团工作

第一章

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会、保卫处

第二章

渭南师范学院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委

第三章

渭南师范学院学生会

团委

第四章

民主党派

统战部

第五章

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科技处、社科处

第六章

渭南师范学院校友会

渭南师范学院校友会

第七章

群众体育

工会

第十编校园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一章

学校经费及资产管理

计财处、国资处

第二章

基本设施建设

基建处

第三章

图书馆

图书馆

第四章

校园信息化建设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五章

后勤服务

后勤集团

第六章

安全稳定工作

稳定办、保卫处

第七章

离退休工作

离退处

第八章

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

第九章

附属中学及幼儿园

后勤集团

第十一编校园文化

第一章

校园文化建设概述

宣传部

第二章

校园文化传承与创新

宣传部

第三章

文化场馆设施

宣传部

第四章

校园文化建设成果

宣传部

附录一:渭南师范学院校志大事记

党政办

附录二:渭南师范学院党委系统现行机构示意图

党政办

附录三:渭南师范学院行政系统现行机构示意图

党政办

附录四:历届党委情况简表

党政办

附录五:历届正、副(校)长情况简表

党政办

附录六:历届纪检委情况简表

纪检委

附录七:1960年年以来中层(正、副处)干部情况一览表

组织部

附录八:1960年年以来历年招生情况简表

教务处(招生办)

附录九:1960年年以来历届毕业生情况简表

学工部

附录十:1960年年以来学校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一览表

人事处

附录十一:1960年年以来个人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一览表

人事处

附录十二:1960年年以来学校历届党代会、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名单

党政办

附录十三:1960年年以来学代会、团代会情况简表

团 委

附录十四:1960年年以来学校教师职称结构简表

人事处

附录十五:1960年年以来正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人事处

附录十六:1960年年以来学校博士人员名单

人事处

附录十七:1960年年以来学校兼职教授名单

人事处

附录十八:1960年年以来的外籍专家简况

人事处

附录十九:1960年年以来的出国留学人员简况

人事处

附录二十:学校杰出校友简况

校友办

附录二十一:学校杰出人物简介

人事处

编后记

规划处

注:各承纂单位撰写年限为1960年始至2015年底止(今年底前完成1960年—2013稿件,2015年底完成余稿)

 

《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年)》编纂规范

一、校志的体例

(一)志名:《渭南师范学院校志》(1960年--2015)。

(二)断限:上限1960年,下限2015年。

(三)范围:只限本校,包括1960年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渭南师范专科学校、渭南教育学院。

(四)结构:全志由序、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专志等部分组成。专志部分采用章节体,按编、章、节划分层次,节以下分段纵述。

(五)体裁: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

(六)行文:全志采用叙述性语体文,如实记述,不加评论,均用第三人称,语言表述要准确、简洁、朴实、规范。

(七)数据:以综合档案室和人事档案数据为准,档案资料没有的数据,以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并加以注明;数字的用法执行《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等国家有关标准。

(八)图表:适当编制示意图、统计表,随文附表,做到形象、直观、精当。

二、校志的记事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编纂校志的记事原则

1.记述宏观、客观。避免微观、主观。

2.观点正确、准确。避免谬误、含混。

3.内容全面、创新。避免片面、因循。

4.记述本校、本业。不要越境、通典。

5.语言简明、简洁。避免繁琐、罗嗦。

6.重在结果、后果。少记过程、计划。

7.既记成就、成功,也记挫折、教训。

(二)编纂校志应该注意的问题

首先,力求做到存真求实地收集资料和编写志稿,即记述事实要真实准确,记事要在真实的基础上求全面,记述力求体现事物规律性;

其次,突出渭南师范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时代特点,突出新鲜事物,突出首创经验;

再次,要贯彻事实准确,表述清楚,文字精炼的著述三要求。因此,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1.横分门类既不能面面俱到,也不能缺漏要项。

2.依时纵述既不能记流水账,也不能记述断线。

3.表现观点既不能空发议论,也不能妄下结论。

4.搜集资料既不能漫无边际,也不能过于单一。

5.记述事物既不能一味详写,也不能一味略写。

三、校志资料搜集办法

(一)资料搜集工作的对象

各类原始资料,是资料搜集的对象,其来源分为五类。文字资料:包括档案、有关书报、网上信息、私人资料。口碑资料:包括当事人的回忆录、专项口碑记录、社会调查和民间传说。图片资料:包括地图、各类事物发生变化的示意图、历史图片、现状图片、实物图片。

音像资料:包括光盘、碟片、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片、激光视盘、网络资料。实地勘测和实物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和票据、地图和照片等等。

(二)搜集资料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总的原则:搜集宜广,发掘宜深,整理宜细,管理宜严,考证宜详,采用宜慎。基本要求:全面、系统、严谨、朴实、科学。

(三)资料工作的任务和特点

1.在篇目框架的要求下,最大范围地搜集资料,资料规模要达到与志书15:1——30:1的比例。

2.按标准规范地整理资料。内容上真实、完整、富有特色,形式上条理化、系统化,可方便调用。

3.按计划选取资料。

4.按法规保管资料。要作好登记、分类、保存工作。

(四)搜集资料的步骤

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应坚持三先三后三个为主

1三先三后即:

先普查后细查。先根据所收集资料的形式和来源,做好普查工作,编出一个资料目录,然后再依照目录作深入细致的查找、收集。

先文字后实物。先查文字资料,文字记载不全,或有疑问,再进行实地考察。

先直接后间接。不论文献资料,还是口碑资料,都要先收集原始资料,没有经过加工的资料。在确实查无直接资料的情况下,再收集间接资料。

2三个为主即:档案材料和书刊材料,应以档案材料为主;实物材料和口碑材料,应以实物材料为主;近期材料和远期材料,应以近期材料为主。

(五)搜集资料的方法

1.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2.拟定资料的征集计划。

3.广泛发动群众。

4.查阅档案、图书和报刊。

5.采访知情人。

6.进行实地调查或专题调查。

7.做好博采精收的工作。

8.利用相关工具书查寻资料。

(六)资料的选择与整理

选用资料的要点:

1.选用符合篇目内容的需要,与主题有关的资料;

2.选用能体现事物本质的资料;

3.选用重大事物的资料;

4.选用事物起始资料、下线年资料;

5.选用经过核实的资料,宁缺勿错;

6.选用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七)资料整理的方法步骤

1.编号登记;

2.建卡归类;

3.专卷储存。

(八)鉴别核实资料的方法

1.分析研究,分清真伪;

2.实地调查,纠正错讹;

3.通过当事人、知情人进行核实;

4.进行技术性鉴别;

5.以个人的史识来判别事实。

(九)当资料出现相互矛盾时

1.图书资料与档案资料发生矛盾时,以档案资料为准。

2.内部资料与外部宣传资料发生矛盾时,以内部资料为准。

3.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近的资料同距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远的资料有矛盾时,以近的为准。

4.亲身经历者提供的资料同旁证者的资料有矛盾时,以亲身经历者的资料为准。

5.统计数据不统一的,以信息科的资料为准。

四、校志编审制度

校志编纂实行承纂单位、责任编审、编审组、编委会四级审稿制度,并实行“三稿三审”定稿责任制。

第一级审稿:各承纂单位审稿。各承纂单位负责人及撰稿人是所承纂校志内容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担的编纂内容第一、二、三稿的的准确性、真实性、行文规范及工作进度负全责;在稿件“三稿三审”的修改过程中,每一稿上报前均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校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上交校志编审组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

第二级审稿:责任编审审稿。编审组安排责任编审人员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版稿件按“三稿三审”程序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建议(修改意见须标红或加附页)并提交给编审组,由编审组向各单位反馈修改意见。责任编审对所审核的稿件质量负全责。

第三级审稿:编审组审稿。编审组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责任校对等人员分工审核各承纂单位的定稿,及时召开编审工作研讨会,向校志编纂工作委员会汇报。

第四级审稿:编委会审稿定稿。编审组对志书统稿后,提交校志编纂工作委员会进行“三稿三审”,并获得一致同意后方能最终定稿。编委会审查第一、第二稿均使用电子版,第三稿由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审查经出版社装帧设计、排版、校稿、插图的校志样稿,取得一致意见后定稿。

五、校志的行文规范

(一)基本规范

1.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文字力求准确、朴实、简明、流畅,力戒浮词、空话、套话。

2.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必须用繁体字外,一律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依据,使用标准的简化字书写。

3.书写格式一律自左向右横排,标点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4.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以志为主体,并辅以其它文体样式。

(二)书名、标题及结构层次

1.书名:《渭南师范学院校志》,书名后标注上下限(1960年~2015年);

2.标题:篇章节目均以事命题。标题前冠以次第序号。序号用汉字表示,如“第三章”、“第四节”;目可用一、二、三标识,如目下还列子目,则视等级、层次不同,分别用(一)(二)(三)(四),1、2、3、4标识。

(三)名称及称谓

志书中名称、称谓的使用,要书写规范、准确、前后一致。

1名称的书写

(1)各种名称在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如全称过长,可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已经流行,同时又不产生歧义的简称,以便后文使用。如“陕西省人民政府”注明后可简称“省政府”。一些词难达意的简称,即使已成口语,也要用全称,如“文革”要表述为“文化大革命”。

记述各级主管部门应写部门全称,不宜笼统写“省上”、“系上”。

(2)为了真实地反映历史面貌,对不同时期的国家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名称为准,不能用今称代替。在使用旧地名时,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今地名。

(3)凡境外的国家、地区、人物、党派、机构、报刊等名称,均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如无新华社的译名,须在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其外文原名,并在上下文中保持中文译名的一致。

(4)科学术语凡已有中文定名的,一律采用中文名称,括注外文原全称。尚未确定中文名称的,可采用比较合理的暂行名称。

2、称谓的书写

(1)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我院”、“我处”等第一人称。

(2)人物直书姓名,不加任何褒贬词。除引文外,姓名之后不加任何称呼,如同志、先生、女士等。

(四)图、表及照片

志书的图、表、照片,选择要精,使用要准。书前的图、照片为插页,其余的图、表、照片可随正文,与文字内容互相照应。示意图和照片均不编号,但须配有简洁、准确的说明。

1志书中表的表题、表号、单位要齐全,制作要规范统一。表号的编法以篇为单位,依次排列。表中栏目要清,标识要全,数字要准。表格的形式统一设置为开口表式(即表格左右两端不加边线封口)。

2照片分为文前照和文中插照。文前照片选择的标准是:和本校、本学科、专业发展密切相关,能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本校、本学科、专业的情况,能反映本校、本学科专业各个时期的发展变化,照片质量较高。文中照片数量不限,以增强直观感,做到图文并茂。

(五)时间表述

1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和各地解放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间的时间表述,采用公元纪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960年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

2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用汉字。如果涉及1月、11月、12月,应用间隔号“·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3公历世纪、年代和时、分、秒的时间表述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世纪90年代、14时12分36秒。年份不得简写。如1999年不应简写作“99年”。公历纪年中不得混用农历纪年。如公历1月不应写作“元月”。

4志书中一般不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当时”等,而用具体日期。不使用不清楚的时间概念。如“最近”、“目前”等,应写明具体时间。

(六)数字运用

行文中的统计数据一律采用学校综合档案室数据,档案部门没有的,采用职能部门档案数据。数字使用要准确,上下文、正文与表的数字不能互相矛盾。凡统计数字,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遵照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正确使用数字。

1行文中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

(1)公历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

(2)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如48、-25.01、1/6、4.5倍、34.6%、4∶3、3000克、6.3万公里、17.3平方米、45岁、10个月、-16℃、41/42次特别快车。

(3)代号、代码和序号中的数字,如国办发[2005]1号文件、HP-3000型电子计算机、8341部队(部队代号)。这也包括引文标注中的版次、页码等。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注意:凡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要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如6541、23 418 326;凡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改写以万、亿作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十亿等作单位,如236 000 000公里可改写为2.36亿公里或23600万公里。表示时间或数值范围时,以波浪式连接号“~”连接。如1997~2000年、21~30元、20%~30%。对可能产生歧义的数值范围表述,应力求准确。如600万~800万吨不能写作600~800万吨。

2行文中应当用汉字的: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数字专用名词、序数词、引录古籍的卷次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如:一年四季、“十二五”计划,第一、星期五、一三九师(部队番号)、《史记》卷八三。

(2)相邻的两个数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和带“几”字的概数。如:三四米、五六天、七八十种、十之八九、十几等。

(七) 计量单位及符号使用

计量单位名称、符号的使用,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颁发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计量单位的命令》,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度量衡单位,要按标准的公制使用。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使用,如长度单位中的“公尺”、“公分”,应分别改为“米”、“厘米”;面积单位中的“公亩”,应改为平方米。市制一般不用,必要时可用“亩”。

2历史上的旧计量和外国计量单位,如“斗”、“石”等,在引文或叙述当时历史史实时可以使用,但要作出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注释。

3在行文中,不得文字和符号交互使用,应前后统一。

(八)引文及注释

1所有引文、附录、选录,都必须忠实于原著尽量不转引,如找不到原著,必须转引时,要注明引自何书何文。使用时要核实清楚,不许擅改。如原文有错别字应照录,可将改正之字置于“〔〕”内。如原文有残缺的文字,则用“□”充填。

(1)引文均须加引号,并在页下注明出处。引文中版次、页码,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2)引用专著,其著录格式为:主要责任者、书名、版次、卷次、页码、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如: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3、引用期刊中的文章,其著录项目和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期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页码。如: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4),400~429页。

(3)引用报纸的著录格式为:原载××××年×月×日《×××报》第×版。

(4)引用文书档案应注明字别、文号、标题。如:国发[1981]87号文件《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决定》。

2志书的注释主要采用页下注,对句中个别词语作简单注释的,可采用文内括号注。

(1)页下注:对整句作注释,或注释内容复杂,文字较长,应采用页下注。首先在需要作注的词的右上角标出加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如①②③),然后把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按标注数码顺序写在当页最下方,并用条界线将其与正文隔开。

(2)括号注:括号一般应紧随词语之后。如果括号注在该句的最后,那么标点符号应点在括号的后面。

(3)图、表中的数字,符号或其他内容需要注释时,应在标注对象的右上角作一星标“※”,注释内容直接写在该图、表下边。如图、表下边无空隙,也用页下注形式处理。如同一图、表中有两个以上地方需要注释时,要用不同数量的星标区分。

(九) 志书署名及目录

1.志书名居中偏上,左上方按志书规定设计,下方署“×××校志编纂委员会”和出版社名。不在封面和书名页署主编、副主编姓名。

2.志书的署名页应置于扉页(书名页)之后,文前照片、目录之前。署名依以下次序排列:

校志编纂工作委员会名单

校志编纂人员名单(主编、副主编、责任编审、责任编辑、责任校对、珍贵图照提供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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